来自黑龙江的吴先生2013年5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在当时北京瑞友莱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伟良的见证下与原何各庄村58号承租方赵某签订了58号院转让协议,该58号房屋以18万元的价格转租到吴先生名下。当时北京瑞友莱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友莱福公司)和何各庄村民委员会没有把土地(宅基地)交给吴先生。直到第二年的2014年5月1日才将土地交给吴先生,同时与胡伟良(海南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签订了建筑装修合同,2014年5月1日施工2014年11月1日交付免租期半年。
吴先生2014年6月30日与何各庄当时瑞友莱福管理咨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伟良签订了关于何各庄村59号院租赁协议,当时瑞友莱福公司与何各庄村民委员会还是没有按照租赁协议把土地(宅基地)交给吴先生。直到2014年11月1日将土地交给吴先生,同时与胡伟良签订了建筑装修合同,2014年11月1日施工201年5月31日交付。
两套院落吴先生共交给瑞友莱福公司1693000元,有票据及转账记录可查,然而何各庄村委会现在不承认瑞友莱福公司收到的以上租金,称何各庄村委会没有收到钱,后来又承认收到租金但是账目出入悬殊,居然认为吴先生两套房还欠村委会1041700元。
村里又不认可致使住户为此遭受经济损失。
事实上,这两套房都是吴先生花巨资建设的,现在何各庄村委会不但不承认收到房屋资金,竟然不走正常渠道,每天派几十名社会闲杂人员与保安到吴先生所租赁的58号、59号房屋周围,以恐吓威胁等方式强行再要收取租户租金(吴先生已经交过),给租户造成巨大的安全威胁和生活上的阻碍,这些人威胁商户不把钱交给他们,就有1000种办法治你,然后又要断水断电。更有甚者,何各庄既然说租给吴先生房屋所配置的电表与房号不符,因为建房时村委会就未提供电表都让吴先生自己花钱买,他们给介绍电业负责人,一块电表花了35000不算安装电缆,到后来村里又不认账。
面对几十名社会闲杂人员与保安前来闹事,广大租户苦不堪言,实在没有办法,拨打110报警,需求当地崔各庄派出所的帮助,但是无数次的报案,崔各庄派出所无动于衷,理由是报警为民事纠纷,派出所不管。
朝阳区崔各庄何各庄村房屋租赁乱象还体现在,2019年村委会未经吴先生同意,又将59号院租给北京迪沃克坤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25年的租赁协议,迪沃克计算租金吴先生也交纳,何各庄村与迪沃克两家同时收资金,典
型的一女二嫁。
同样在何各庄村租赁房屋的李女士与吴先生有着非常相似的遭遇,李女士2013年租赁了何各庄村400号宅基地自建了800多平米的房屋,也是交了房屋租金,何各庄村背信弃义不认账,造成李女士的大量经济损失,现在几乎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
吴先生的法律顾问认为,在当时《何各庄宅基地租赁改造经营合作协议书》中,甲方为瑞友莱福公司,乙方是吴先生,丙方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何各庄农工商合作社, 公开资料显示,协议中丙方经营范围为何各庄村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而且,在该协议中第6条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为乙方(吴先生)向甲方及丙方(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何各庄农工商合作社)支付房租,因此,房租给到甲方和丙方,就是给到了何各庄村,何各庄村不承认收到吴先生的租金是与事实不符的,丙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就说明丙方认可这种支付方式,知道吴先生交房租这件事情,至于瑞友莱福公司是否将吴先生的房屋资金交到村里,那是何各庄村与瑞友莱福公司之间的事情,与吴先生无关,不能够以此来否认吴先生交付房租资金的行为。
媒体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将继续再次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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